为了进一步提升家政服务的整体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旨在推动家政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并强化家政从业人员的技能提升。《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以系统性地提升家政行业的整体水平。
首先,健全家政企业培训制度。《意见》指导家政企业建立包括岗前、在岗、转岗等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应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类别,明确最低培训时长,确保每位员工在经过合格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培训方面,要求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回炉”培训,以确保员工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能够与时俱进。此外,《意见》还鼓励家政企业通过转岗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等方式,畅通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人员的横向流动和纵向晋升。
其次,健全技能提升工作体系。为了系统性地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意见》提出要完善家政服务业的职业分类体系,并推进家政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通过强化家政服务标准的实施与应用,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和专业性。同时,持续推进家政(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家政从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平台。此外,引导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机构,面向家政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再者,加强家政培训品牌建设。《意见》提出实施多项大规模的培训计划,包括“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万人以上;工会家政培训行动,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10万人次;以及“国开家政”培训行动,每年培训家政从业人员30万人次,家政培训师资3万人次,家政职业经理人1万人次。此外,《意见》还支持和鼓励各地按照“一地一品”的原则,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家政培训精品工程,通过品牌化建设提升家政培训的整体质量和影响力。
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国家期望能够全面提升家政服务的标准化水平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推动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家政服务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重点提炼:
1.健全家政企业培训制度:建立全链条全员培训制度,包括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并明确最低培训时长。
2.健全技能提升工作体系:完善家政服务业职业分类体系,推进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持续推进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3.加强家政培训品牌建设:实施多项大规模培训计划,支持地方打造特色家政培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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